关于转发《关于填报新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相关事宜做出了新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详阅。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于2月26日前到组织部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通知本单位、部门的处级干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告表》封皮“审签人”栏不用找领导签字,填写完毕后,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写明本人姓名,于2月28日前报送组织部。
附件:《关于填报新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