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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党日活动制度
2017-06-20 09:16  

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党日活动制度

党员活动日简称党日,是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日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党员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有关活动。

第二条  党日活动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五到支部”(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到支部)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活动。年老体弱、卧病在床、流动在外等具有特殊情况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总支同意,可不参加有关活动,但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传达活动内容和精神。

第三条  党日的活动内容由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可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以集中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议事或党群议事、党员志愿服务、激励帮扶等活动为主,具体内容可为:

   1.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和文件等;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结合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汇报工作等等。

2.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      

3.严肃组织生活。把开展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4.开展民主议事。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党员鉴定,研究党纪处分及党员党籍问题;对党组织公开承诺、年度工作计划、党组织按期换届等重大事项决定进行研究,结合“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员教育管理等内容,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监督。

   5.开展志愿服务。着眼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开展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广泛联系服务困难群众,不断密切党群关系。

   6.强化激励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采取谈心交流、走访慰问、党内表彰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党内和谐氛围,不断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四条  党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以党小组为单位学习讨论、开展公益活动;坚持着眼于实际,灵活安排,既可根据本支部的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又可有针对性地开好民主生活会;既可走出去参观学习,又可请先进人物作报告;既可看先模影音材料,又可开展演讲、知识竞赛、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活动,使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

第五条  党日工作要求做到“六有”。即: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有明确的主题、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齐全的台账记录、有体现活动的主题照片、有明显的活动效果。将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成效,以及党员出勤等方面情况及时登记在《党支部活动记录薄》上。特别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记录清楚,注意留存活动视频、照片等资料。

第六条  各党支部书记为落实党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党员个人、党支部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要及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总结,注意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党日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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