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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2011-11-23 23:44 佚名 

各系党总支:

为促进学生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党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积极进取,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无违纪、补考现象;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学习目的明确,在构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中积极工作。

二、推荐范围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中的正式党员。

三、评选比例

学生正式党员的5%。

四、评选办法

1、在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系党总支提出推荐对象,同时进行系内公示。

2、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系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名单。

3、校党委对建议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优秀大学生党员名单。

4、公示。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校党委研究确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

六、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由学校党委授予“黑河学院优秀大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大学生党员,既是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措施,又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总支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大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积极进步的良好环境,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大学生党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大学生党员的评选质量。

3、各党总支需提供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从教务网打印的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请党总支在2011年11月30日以前将附件1(2份)、及其Word电子文档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组织部信箱:hhxyzzb@163.com

附件:黑河学院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表

中国黑河学院委员会

2011 11 23

附件:

黑河学院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登记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 族

电子

照片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职 务

系(专业)

党总支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若主要事迹栏填不下,可另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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